營利事業非由當年度盈餘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,不得依所得稅法第66條之9第2項第4款規定,作為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 By Jason2015-12-10稅務新訊未分配盈餘, 法定盈餘公積 評析:公司年度結算,如有盈餘,記得應於當年度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,以免徒增未分配盈餘稅!!! 財政部臺北 Read More